关于制定《专业指导与职业规划》教学大纲与落实教学任务的通知
我校2010级本科生学分制培养方案中将《专业指导与职业规划》列为公共基础课,必修,0学分,36学时,第一、五学期各18学时,排课和考核由学院自行组织,现已顺利完成第一学期的教学。为更好的落实教学任务,实现课程开设目标,请各学院组织论证、制定出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至少应包括:学科专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与学业规划,教学管理制度与学习考核制度,学习资源利用,学习方法与研究方法,如何适应大学生活、如何做好实践与实习,毕业论文写作,就业形势与政策,职业发展规划等。授课教师要求有院长、总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教学名师、资深教授等。教学时间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另:请各教学单位提供2010-2011学年第1学期该课程的教学安排及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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