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3〕12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以下简称“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工作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面向高等学校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纳入学校每年一度工作范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采集数据主要应用于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采集数据精细复杂、关联性强、覆盖面广,准确度、公开度要求高,涉及单位众多。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总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牵头,责任明确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年度数据采集,按照《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工与进度表》(附件1)开展相关工作。数据表牵头单位为数据采集任务责任单位,相关协助单位为基础数据报送责任单位。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
(二)统筹安排,质量优先,通力合作
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务请各单位在采集过程中通力合作、高效配合、相互理解,共同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各单位数据填报工作人员要提高数据采集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与材料,准确把握指标内涵,保证数据采集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二、任务安排
本科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横向协助、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按照“逐级审核、逐级负责、逐级签字、逐级申报”的程序开展,主要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2日前)
编制《2023年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指南》(以下简称“填报指南”)等相关参考材料,开展基础数据表“数据字典”关联字段采集工作,明确数据采集工作小组责任名单,为全面开展数据采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数据采集阶段(11月3日—11月10日)
1.牵头单位组织数据填报工作(11月3日—11月10日)
(1)11月3日前:各数据表采集牵头单位梳理表格指标内涵,如需协助单位配合填报数据的,须在填报指南、数据表模板、数据字典等材料基础上进行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释和说明,进一步明确表格填报具体要求,及时通知协助单位,畅通数据填报沟通与协作通道。
(2)11月10日前: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具体数据采集,填写数据模板、收集支撑材料,于11月10日前向拉斯维加斯官方报送所有数据材料(支撑材料最晚可延迟一周提交)。具体包括:数据采集表格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表支撑材料电子版、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电子版与纸质版)(见附件4)。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保持一致。质量监控表应经由填报(联络)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
(二)数据核验与修正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
拉斯维加斯官方对各牵头单位报送数据与文档进行二审,将异常数据返回牵头单位进行核实。牵头单位在核实完成后,再次进行数据报送(具体流程同数据初审提交)。
(三)数据报送提交阶段(11月16日—11月20日)
1.启动在线填报,对系统报错信息反馈数据表牵头单位进行修改,完成数据线上填报工作。
2.导出数据平台校验无误的数据资料,提交学校审定。
3.监测数据经学校审定后由拉斯维加斯官方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进行提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若数据采集协助单位未在任务分工表中明确列出,但牵头单位需要相关单位配合支持的,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支持,按照要求进行数据采集与报送。
2.请各单位注意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严格执行,以避免影响总体工作进度。如无特殊说明,所有数据、文档材料报送具体时点为截止日当日下午5:00前。
3.各数据表之间存在逻辑校验关系,校验字段一律以基础数据表(表1-2至表1-7-2)的数据字典为准。数据采集填报指南与模板、基础数据表数据字典、数据填报说明等相关学习参考材料电子版均可在工作交流QQ群或微信群中下载。
联系人:刘红瑞、张戈 联系电话:62288315
材料报送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616
QQ工作群:127086295 邮箱:jwczlk@c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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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2023年本科教学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表(按数据表顺序)
1-2.2023年本科教学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表(按牵头单位)
2.2023年本科教学数据填报指南
3.2023年本科教学监测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2023年本科教学数据填报表格(模板)
拉斯维加斯官方
2023年11月2日